辽宁男子因情感纠纷起诉情人返还巨款,法院支持原配
近年来,李某与曾某之间的财务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李某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,向曾某转账的总额高达2575万元,而曾某也向李某转账了2258万元。由于这些资金的具体用途难以逐一核实,二审法院最终根据两人之间的资金差额,裁定曾某需向李某的妻子王女士返还317万元。曾某随后提出再审请求,但这一申请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拒绝。近日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相关的裁定。
经过审查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,自1998年起,李某和曾某便维持着一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曾某在李某的公司中曾担任财务职位。从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间,李某累计向曾某转账2575万元,这些转账记录并没有标明用途,也未显示出任何特殊的情感表达。王女士主张这些资金应被视为未经授权的赠与,因此请求返还相关款项。而曾某则辩称这些钱款并非赠与,而是基于债务偿还,包括借款及其利息,曾提交了一些借条以及她与李某之间的短信记录,并声称自己向其他公司转账的细节。然而,上述证据无法与转账记录相对匹配,加上李某与曾某的特殊关系,使得证据链不够完整,未能有力证明曾某的主张及款项性质,从而让李某向曾某的转账变得模糊不清。
另一方面,从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,曾某向李某转账总计2258万元。她表示,按照李某的指示,曾向李某的秘书及侄子等转账共计450万元,并提供了相关的短信记录和转账记录,但这些转账同样没有备注,无法表明资金的来源和性质。由于资金的特殊性,加上曾某与李某的复杂关系以及曾任财务人员的背景,双方账户中的财产无法完全区分,导致彼此间的转账性质变得模糊不清。二审法院最终决定,将双方的转账合并计算,并根据资金差额裁定曾某需返还王女士317万元。
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曾某的再审申请作出了裁定,驳回了她的请求。